2024年潍坊滨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-ag凯发旗舰厅

导语 为做好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,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,妥善应对秋季入学次高峰,根据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  2024年潍坊滨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

  为做好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,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,妥善应对秋季入学次高峰,根据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招生对象

  (一)小学一年级:年满6周岁(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,且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记录),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。

  (二)初中一年级:符合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。

  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,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,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(具体流程及要求请查看发布的《2024年潍坊滨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公告》(附件1),以下简称《信息采集公告》);家长未经批准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的,责令限期整改。

  二、报名时间

 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 6月27日—7月3日,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27日—6月29日。所有申请在我区小学、初中入学的儿童家长(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下同),都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登录“爱山东”报名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,根据以免影响入学。

  登录方式:

  1.“爱山东”登录入口

  下载“爱山东”app,左上角选择“潍坊市”-“潍坊滨海区”,点击“热门服务”中的“滨海教育服务”进入,选择“中小学招生”,按照系统提示操作。

  2.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

  微信搜索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小程序,或扫描“爱山东”政务服务二维码(附后),左上角选择“潍坊市”,搜索“滨海教育服务”点击进入,选择“中小学招生”,按照系统提示操作。

  三、工作程序

  (一)信息采集

  我区已于4月11日至4月20日组织了入学信息采集,并根据实际情况于5月8日至5月10日开展了补正采集。后期将依据采集的信息开展招生入学资格审核、报名等相关工作。如有其他情况,请拨打滨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(附件6)联系。

  (二)信息审核

  6月19日8:00-6月21日17:00.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、校验;6月23日-25日,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反馈,请家长于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展情况;对于平台审核未通过的,家长须按平台反馈说明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,避免影响后期报名入学。

  (三)报名及学位分配

  1.民办学校(潍坊新纪元学校、潍坊天立学校)

  信息审核通过、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儿童,家长须于6月27日8:00 至6月29日20:00登录“爱山东”报名平台完成报名。

  6月30日,各民办学校根据批复的招生计划完成学位分配,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,在区教育分局组织下实行电脑派位;各民办学校于6月30日17:00 前将招生名单(电子表与盖章版)报区教育分局审核;区审核通过后,由民办学校通知到每位家长。

  2.公办学校

  信息审核通过、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儿童和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接收的儿童,家长须于6月27日 8:00 至7月3日20:00 登录“爱山东”报名平台,按照《滨海区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办法》(附件2)完成公办学校报名。

  7月4日-7月9日,完成公办学位分配。公办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查重,去除已被民办学校招收的儿童名单,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,对审核通过的儿童分配学位,具体流程见《滨海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批次录取方法》(附件3)。其中,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本校七年级;锦海小学、实验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,由相关初中依据招生片区及批次录取方法分配学位;滨海三中严格按照片区招生。申请七年级公办学位的其他情况,由各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片区,按照批次录取方法分配学位。

  对于因实际原因未分配公办学位的学生,全区统筹安排。

  (四)信息公示、确认及分班要求

  1.信息公示(7月15日)。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新生信息,通过学校公示栏、网页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。

  2.入学确认(7月20日前)。根据各校通知安排,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。

  3.阳光分班(8月25日前)。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、阳光分班。

 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上述各环节时间安排发生变动,将及时通过招生平台公告、学校和幼儿园通知等方式予以发布。

  (五)有关情况说明

  1.设置入学缓冲区

  今年继续设置入学缓冲区(具体见附件2)。相关学校在批次录取时,报名学生数超出学位数优先向对应缓冲区学校协调学位;相关学校片区内学生在报名时可直接选择对应缓冲区学校;设置为缓冲区的学校,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入学需求的前提下,剩余学位可招收相关对应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,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,按批次录取方法分配学位;如片区学校及对应缓冲区学校均无学位时,全区统筹安排;如有必要,根据学校学位及在校生情况,全区统筹调配安排。

  2.严禁材料造假等违规择校行为

  入学信息及材料的审查工作贯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始终。学校严肃审核工作纪律,对审核不严密、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。凡是家长提供虚假入学材料并查实的,将其子女退回应报名学校参加招生,应报名学校学位不足的,纳入区统筹批次安排学位,并将造假情况通报给家长所在单位或社区(村居);对参与材料造假的公职人员和社会机构,将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,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造假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  区教育分局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,加强工作指导、协调、审核和监督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,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校长负责制、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,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。

  (二)严格落实招生规定

  1.坚持“公民同招”要求不动摇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招生统一管理,严格按范围、按计划、按程序招生。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和广告宣传要经区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;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,按要求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,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